招标信息

《民心向背决定着历史的选择——新四军纪念馆馆藏革命文物巡展》采购公告

2024-08-19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淮安市公安局无人机采购

预算金额:72.887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72.887万元

采购需求: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3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2.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之一:A.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须提供);B.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须提供)。

2.提供下列材料之一:(1)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必须提供,格式详见第十部分示范格式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带至投标现场备查)(2)投标人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提供,格式详见第十部分示范格式二)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带至投标现场备查)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9日至2024年08月27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02-0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100.00元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