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临时仓储场地及办公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24-08-19本招标项目: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临时仓储场地及办公区工程施工已由北方华锦联合石化有限公司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方华锦联合石化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30.0%,其他资金(银行贷款)70.0%,招标人为北方华锦联合石化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临时仓储场地及办公区工程施工,具体工程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其中:①.临时仓储场地主要包括:临时仓储场地道路、堆场、排水、围挡、大门门卫、供电等施工内容。②.临时办公区主要包括:场地平整、砼地面、办公板房(采暖、临电、网络连接)等施工内容。
2.2 计划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61天。
2.3 工程建设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辽东湾新区北方华锦联合石化有限公司项目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2)项目经理要求: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须提供上述证书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90天(含)内任意时间由其所属单位缴纳的由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3)财务要求:不做要求 (4)业绩要求:2019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7日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协议书(至少包括施工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日期及双方盖章页等能够证明上述业绩要求的材料)的扫描件。相关扫描件的盖章、签字及主要内容应清晰可见,如无法辨认视为业绩无效。投标人对其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情况,经核实,否决其投标(若已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信誉要求: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7日内,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注:投标人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查询投标人公司名称并提交查询截图。(评审时现场查验核实)。 (6)其他要求: a.投标人无违法、违约和不良诉讼,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b. 两年内(至本次投标截止时间)在北方华锦联合石化有限公司采购过程中不存在被评标委员会(评审小组)认定或视为弄虚作假、围标串标导致否决投标(报价)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c. 投标人须承诺在招标全过程中,投标人无条件配合招标人对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实地考察。一旦发生投标人拒绝配合,或发现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则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自动取消,并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d.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2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19日 23时55分00秒至2024年08月26日 23时55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0元,售后不退。
5.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09日 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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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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