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厂乏汽回收设施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2024-08-1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厂乏汽回收设施采购(二次),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燃气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燃气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出资比例为100.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厂乏汽回收设施采购(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厂乏汽回收设施采购(二次),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乏汽撬装设施3套、附属设施2台,详见技术方案;

2.3最高投标限价:168万元(含税价格);

2.4技术要求:详见技术方案及MR文件;

2.5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交货;

2.6交货地点: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厂项目现场;

2.7质保期:设备运行后12个月或设备到货18个月,以先到者为准;

2.8报价方式及组成:投标报价为总价报价,需含设备费、13%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产品包装费、现场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2.9货款支付时间及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0%,合同价款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若无质量问题予以支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证件的原件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业绩要求:

需提供2019年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国境内石油化工装置、电厂或锅炉厂,在用的乏汽回收量≥3t/h的乏汽回收设施业绩3台(套)及以上。

 业绩的有效证明文件形式:须提供供货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涂抹修改,可在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询)、商务合同的影印件、技术协议的影印件(至少包括首页、盖章页、规格等关键页)合同不清晰或提供的内容不全视为无效业绩,投标将被否决;

 须提供有效的业绩汇总统计表:业绩统计表应包括货物名称、规格、数量、用户名称、销售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相关内容。

3.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4.5投标人未在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系统被暂停交易资格(暂停原因由于考评、质量、诚信等关键因素);……

3.5、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3.6、其他:

3.6.1.投标人 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3.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 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3吉林石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对投标人进行考核。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2024年8月20日至截止时间2024年8月26日(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9月10日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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