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2024年美化天线外罩项目比选公告

2024-08-20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2024年美化天线外罩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2024年美化天线外罩项目

1.2项目编号:JS

1.3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1.4(登录后查看)

1.5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已具备比选条件。

1.6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不含税预算金额160.0052万元,税率13%,含税预算金额180.8058万元。

1.7本项目不划分分包,中选人数量为1个,中选份额100%。

1.8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450元/㎡(不含税),参选报价超过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采购全省美化天线外罩,预估采购305个、3555.67平方米,含物资、运输、安装、进场协调、一码到底等相关工作和一切服务及费用。美化天线外罩需根据设计图纸(现场测量)进行尺寸、颜色、形状等方面定制。

2.2预估数量(本项目为预估规模,具体以实际情况发生为准):

地市

不含税单价限价(元/㎡)

美化罩需求(个)

美化罩需求(㎡)

不含税预算金额合计(万元)

哈尔滨

450

264

3079.66

138.5847

齐齐哈尔

450

7

81.27

3.6572

牡丹江

450

6

69.66

3.1347

佳木斯

450

0

0.00

0.0000

大庆

450

6

69.66

3.1347

绥化

450

6

69.66

3.1347

鸡西

450

0

0.00

0.0000

鹤岗

450

3

34.83

1.5674

双鸭山

450

0

0.00

0.0000

七台河

450

4

46.44

2.0898

伊春

450

6

69.66

3.1347

黑河

450

3

34.83

1.5674

大兴安岭

450

0

0.00

0.0000

合计

/

305

3555.67

160.0052

2.3费用列支:资本性支出。

2.4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或实际发生金额达到框架合同上限止。

2.5到货期限:自订单下达之日起15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2.6交货地点:按照订单要求直发现场到各地市甲方指定地点。

2.7合同签订方式:签订框架合同+订单。

2.8质保期:自终验证书签发之日起开始计算3年。(中选人义务:产品出现问题后,具备现场维修条件的现场维修,不具备现场维修条件的返厂维修。维修时维修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等所有费用均由中选人承担,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2.9质量要求或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技术标准要求及采购人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企业组织: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4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5增值税专用发票: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6资质要求:

参选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参选人须具备有效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相关规定,如提供新证书的,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自行确认以上资质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新资质等级的承揽范围)。

(2)参选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7自2021年07月01日起至比选公告发布截止之日(不含)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须具备同类项目业绩,且同类项目业绩累计金额不少于100万元(含)。

注:(1)业绩统计以期间签订的合同及对应发票(自2021年07月01日起至比选公告发布截止之日(不含))为准;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封面、合同内容、合同金额、合同大签页;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的有效订单。上述信息不全或材料模糊不清晰,评审委员会可能会作出不利于参选人的判定,以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结果为准;

(2)业绩证明材料若查实作假行为,则参选人将被列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黑名单;

(3)发票查验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3.1.8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选。

3.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1.10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非法分包。

3.1.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需提供承诺书)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1年07月01日起)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19年07月0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9年07月0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黑龙江省“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黑龙江省“黑名单”的。

3.3参选产品资格要求

3.3.1参选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3.3.2参选产品应通过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具备CMA/CNAS资质)的检测,并具备合格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的出具日期应为2021年1月1日之后。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8月21日08时30分至2024年08月2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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