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采购职业病监测仪器、耗材及个人防护用品项目招标公告

2024-08-19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采购职业病监测仪器、耗材及个人防护用品项目

预算金额:32.93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2.93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
采购内容:采购职业病监测仪器、耗材及个人防护用品
最高限价:人民币329300.00元
2.项目基本概况介绍:为加强疾控中心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检测能力建设,完善队伍装备配置,汕头市金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采购一批监测仪器、耗材及个人防护用品。
3.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书”。
4.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并调试至验收合格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2.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工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2.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2.6.已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或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人为制造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0日 至 2024年08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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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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