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洛阳市偃师区文物局偃师商城遗址导向标识系统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8-20

 

项目概况

洛阳市偃师区文物局偃师商城遗址导向标识系统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4-107
2、项目名称:洛阳市偃师区文物局偃师商城遗址导向标识系统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723,973.54元
最高限价:2723973.54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009号-1 洛阳市偃师区文物局偃师商城遗址导向标识系统工程项目 2723973.54 2723973.54 2723973.5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项目概况:车行、人行、公共服务设施的导视标识牌及座椅、果皮箱、树铭牌等内容。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工期:180日历天
(4)采购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答疑(如有)和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6)采购包划分:本次采购共1个包。
6、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供应商须承诺中标后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3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要求详见磋商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8月21日 至 2024年08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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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