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风烟道流场优化改造施工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浙能镇海电厂;国能蚌埠电厂
2.2规模:
2.3标段划分: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风烟道流场优化改造施工招标标段包1
2.4施工地点:浙能镇海电厂;国能蚌埠电厂
2.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5日内开工,在停炉前完成人员培训及工器具入厂,单个项目施工时间详见技术规范书
2.6招标范围:浙能镇海电厂对冲燃烧锅炉侧墙水冷壁高温腐蚀综合治理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国能蚌埠电厂电除尘入口均流改造项目,打捆采购风烟道流场优化改造施工,详见技术规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登录后查看)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2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火电厂设备安装或检修或改造施工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上述施工的工程量清单或技术协议文字描述等内容页、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并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若为一级注册建造师,须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在投标人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须提供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的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20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9月10日09时00分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0日09时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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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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