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光大银行兰州分行2024年在当地党报媒体发布广告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4-08-20
一、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兰州分行2024年在当地党报媒体发布广告采购项目(二次)

  二、采购预算:7万元

三、采购需求:(本项目共一个标段,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技术要求”)

需1家当地的党报媒体,采购其纸媒(网媒同步转发)刊登的分行5篇服务重点领域突出成果类新闻稿件。其中,1篇半版稿件、1篇四分之一版稿件,其余3篇不限篇幅。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此三证已办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1.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交2022或2023年度的由会计事务所审计过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1.3供应商须提供磋商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1.4供应商须提供一年的参保人数达到至少具备10人直接缴纳社保的相关材料(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缴费起止年月,以及提供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

1.5供应商注册资本金要求(原则上潜在供应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万元);

1.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具有同类项目实施案例。

3.供应商须提供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

4.供应商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的磋商:供应商在投标时应就其单位负责人、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等进行预先申明。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供应商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能够直接和采购人签署项目合同(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7.供应商须在以往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欺骗、欺诈的行为(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8.供应商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提供书面承诺函)。

9.供应商关于公正性进行声明。(提供书面承诺函)

10.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声明、涉税及回避情况告知函(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8月25日,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300元/份,所有文件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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