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海南炼油化工有限公司炼油二部苯乙烯装置蒸汽过热炉烟气脱硝项目脱销系统招标公告
2024-08-2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炼化苯乙烯装置蒸汽过热炉烟气脱硝系统公开招标方案招标人为中国石化海南炼油化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脱销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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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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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脱硝系统SCR 烟气 16220m3/h NOx≤30mg/Nm3 |
1.00 |
套 |
包1-脱销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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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本项目只接受招标物资的生产商(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联合体投标。 3.1.7 投标人所提供烟气脱销系统不少于3套脱硝后NOx浓度≤50mg/m3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如图纸、技术协议、项目性能验收报告等。 3.1.8 投标人关于本招标项目所提供的SCR烟气脱硝系统需满足排烟温度(140℃~150℃)脱硝后NOx浓度≤30mg/m3 (干基、3%O2)的要求,查验投标人的技术方案。 3.1.9 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请购书是针对招标设备在设计、制造、检验等方面的基本要求,投标人应严格遵照,不得低于请购书的要求。对招标文件的任何偏离应在投标文件中清晰列出(如没有列出,则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对于偏离项,评标委员会经评审如认为是重大偏离,有权作出否决的决议(在投标截止前已经买方书面批准的偏离项,在评审时不作为偏离项。) 3.1.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1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20日 8:00时至2024年8月27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11日09: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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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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