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景观及绿化工程(绿化中水、照明部分)项目公告

2024-08-20
一、招标条件

本景观及绿化工程(绿化中水、照明部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郑州飞机装备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景观及绿化工程施工图纸内的绿化中水、照明部分等内容,扣除一段中水管道和路灯预埋等相关工程内容。一段实施区域见详图。(具体承包范围以工程量清单和合同附件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本项目所有工程的施工、安装、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及竣工验收、整体移交等后续工程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景观及绿化工程(绿化中水、照明部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景观及绿化工程(绿化中水、照明部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为在职正式员工,提供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参保状态为正常参保)的证明材料。

3、财务要求:①投标企业2021、2022和2023年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②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和社保缴费凭证)。

4、信誉要求: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没有被政府相关部门列入黑名单,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提供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人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其他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提供网页查询);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21日08时30分到2024年09月02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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