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华能北方公司内蒙古聚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内燃调车机车租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聚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
2.2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调车机到甲方指定地点,到厂后连续服务182天结束。服务起始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3招标范围:租赁1辆柴油机标定功率≥2200KW或起动牵引力≥480KN(或520KN,按电机计算)的外走廊调车型内燃机车,用于达拉特电厂站至国能包神铁路关碾坊站整列电煤列车排空取重及电厂站内小运转作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年(合同签订日期在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一份机车租赁或机车牵引服务等相关内容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含合同首页、项目名称、合同范围、合同金额、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含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20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8月27日17时00分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2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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