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磋商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东莞理工学院两校区篮球场、运动场照明维修及地面翻新改造工程
2、项目编号:********
3、项目内容:
序号
采购内容
完工期
1
东莞理工学院两校区篮球场、运动场照明维修及地面翻新改造工程
合同签订后,自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开工令之日起30天内完成施工并取得采购人初验合格且交付使用。
4、预算金额: ¥504,********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27,******** 元)。
5、项目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用户需求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磋商响应人须具备由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更换资质证书前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市政工程专业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更换资质证书前有###市政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注:上述资质要求,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0年11月30日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在更换资质证书前有效期内适用于本项目资质证书的均为有效资格条件)
5、磋商响应人具备由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建筑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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