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兰州工业学院2024年食堂大宗原材料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8-20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ZIT

2.项目名称:兰州工业学院2024年食堂大宗原材料采购项目(第二次)

3.预算金额:0.00元

4.采购需求: 

包号

         磋商内容

 招标单位数

服务区域

第二包

     猪肉类(新鲜)

  4

新校区

第八包

          鸡蛋

  4

新校区

备注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含兰州新区兰州工业学院新校区所有食堂原材料,但不包含部分少量特殊要求、秘制配方原材料。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壹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提供2023年度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任意一项税种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须扫描提供上述票据凭证加盖本单位公章);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以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4、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8月21日至2024年08月27日,每日9: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费用:500元/包,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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