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浙江公司2024年动环、安防、能耗系统监控设备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8-20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若框架协议有效期满,但中标人执行规模未达到协议金额,招标人有权延长框架协议有效期最长1年,若延长期内框架协议份额全部履行完毕,则终止框架协议。
本项目拟采购中国电信浙江公司动环、安防、能耗系统监控需要使用的现场采集器(FSU)8250台及串口服务器、协议转换器、A/D采集器、智能电表、智能电量监测仪、互感器、蓄电池监测仪、门禁设备、专用监控等设备及相关的配套材料和服务等。具体采购预估数量详见附件。
交货地点:浙江省。
交货时间:采购订单下发之日起15天内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2本项目中标人数量和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1)如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量大于等于【4】家时,中标人数量【3】家,中标份额及调整原则如下:
综合排名 |
第1名 |
第2名 |
第3名 |
基础份额分配方案 |
50% |
30% |
10% |
浮动份额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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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3名中标人的基础份额依次为50%、30%、10%,剩余10%的份额作为浮动份额进行分配。浮动份额分配方法如下: 凡是中标价格低于下一名中标价格5%以上的,每低2个百分点,份额增加分配1%,每个中标人份额增加幅度不超过5%。如浮动份额按规则调整后还有剩余未分配份额的,则剩余未分配份额按所有中标人份额浮动调整后的中标份额比例分配至所有中标人。 |
(2)如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量小于4家,本次招标失败,进行重新招标。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及报价要求如下:
投标报价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为3971万元,其中普通型现场采集器FSU投标报价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为1450元/台,配套附件及安装材料、第三方智能设备接入集成服务费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详见附件,其他设备不含税单价投标报价以普通型现场采集器FSU不含税单价报价为基准价进行报价,报价系数浮动范围详见附件,系统集成服务费以设备费合计不含税总价为基准价进行报价,报价费率浮动范围详见附件。
投标人任一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或投标人任一投标报价超出报价系数(费率)浮动范围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本次招标【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投标(除现场采集器FSU外其他产品允许外购)。以下特殊情况除外:(1)投标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投标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投标的,本项目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投标且该制造商不得再委托其它投标人投标。
2.1.5 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6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样品且样品测试须合格。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投标产品(普通型或增强型现场采集器FSU)应具备有效且合格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须具有CMA标志)。
2.3.3投标产品应符合以下关键技术要求:
(1)FSU各串口须支持独立透传功能(即可在透传与协议解析两种模式间独立切换),能远程对FSU及下挂智能设备进行直接访问、控制、协议调试、数据提取、软件升级等操作。
(2)电流互感器和霍尔传感器须能在120%的额定一次电流下长期运行。
2.4投标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投标产品制造商自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日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动环、安防、能耗系统监控产品累计销售业绩应达到1000万元。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2.4.2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具备现场采集器FSU调测软件或同类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注:本文中“投标产品制造商”指投标产品现场采集器FSU的制造商。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8月21日08时30分至2024年8月2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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