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2024年5G数字光纤直放站物资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2024-08-21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2024年5G数字光纤直放站物资采购项目,XZXZ-2024-062。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
1.3(登录后查看)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到位。
1.5采购预算概况:1360520.00元(不含税),1537387.60元(含税),适用增值税率为13%。
1.6标段划分:不划分。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1 家,份额分配:100%。
1.8本项目最高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折扣价格为100%】。参选报价超过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计划采购电联5G+4G直放站近端、远端以及光接口单元,预估总体费用1360520.00元(不含税),1537387.60元(含税),设备清单及预估数量如下:
设备名称 |
单位 |
汇总数量 |
备注 |
电联5G+4G直放站近端 |
台 |
18 |
包含货物的包装、运输、配送。 |
电联5G+5G直放站远端 |
台 |
82 |
|
电联直放站光接口单元 |
对 |
82 |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强制性合格标准及技术规范书的相关要求。
2.2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其中供货周期为订单下达之日起20日历天。
2.3交货地点:西藏自治区(具体供货地点以采购人订单载明地点为准)。
2.4质量要求:合格并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
2.5安全目标:合格并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依法设立:参选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参选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参选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3.1.2发票要求: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3业绩要求:参选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认定)至本项目首次公告发出日之前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直放站近端、远端设备销售或供货),提供至少1个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注:普通(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合同以框架下具体订单的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的首页、标的页、金额页、签字与盖章页),框架合同还须提供一份具体订单,每份合同(订单)下须至少提供一张对应结算发票扫描件(须同时提供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询截图。发票开具日期须在本项目首次公告发出日之前)。证明材料不齐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的,不予认可。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无法识别的视为未提供。
3.2.代理商: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选。制造商投标的需提供制造商证明文件,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函,同一品牌产品制造商、代理商同时投标同一采购包的,仅接受制造商投标。
3.3.信誉要求:参选人应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参选人在2021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提供相应查询截图证明或完整的信用报告),失信问题已处理、整改完成的除外。
3.4.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1年8月1日起)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2019年8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9年8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3.5.关联关系认定: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4)参选人对本单位在互联网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公司注册邮箱、公司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存在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须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
3.6.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7.转包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允许违法分包。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8月21日11时00分至2024年8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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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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