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局集团公司北京供电段变电实训基地综自改造招标公告
2024-08-21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局集团公司北京供电段变电实训基地综自改造招标采购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下达2024年职工培训演练设备设施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京铁职培函〔2024〕137号)。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北京供电段变电实训基地综自改造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内容为:
A01包:综合自动化系统,包件项数为:1个;
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60日之内;交货地点:北京
其它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 A01包:综合自动化系统
3.1.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①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物资须具有通过CMA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Q/CR926-2022、Q/CR924-2022标准出具的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1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任一年度的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并提供复印件;
②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的有效的由相应认证机构出具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
3.1.1.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1年-2023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招标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1.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由铁路局集团公司供电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本次招标物资的牵引供电类的《运行业绩证明》,《运行业绩证明》所开具的格式应符合原铁道部运输局2012年发《关于规范管理供电设备<运行业绩证明>的通知》(运供设备电〔2012〕32号)的要求,同时该运行证明所显示的物资必须在国有铁路上运行达到一年以上。
3.1.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它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标“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1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9)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10)投标物资因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或北京局集团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11)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线上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22日 09:00至2024年8月28日 17:30(北京时间)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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