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开发区基础设施管网及配套建设项目一标段-箱式变电站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2024-08-21本石河子开发区基础设施管网及配套建设项目已由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发改投资〔2023〕679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招标人为新疆疆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石河子开发区
3.工程规模:照明工程:纬八路(经三路-经七路)、北十一路(东七路-东九路)、纬三路(经七路-外环路)、纬四路(经七路-外环路)、纬七路(经七路以东562米)、纬六路(经七路以东509米)、纬九路(经三路-经七路以东697米)、省道S717(经三路-S115线)、北十四路(东七路-东九路)、北外环路(经三路-永辉环保)等配套设施建设。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供货期(天) |
石河子开发区基础设施管网及配套建设项目一标段-箱式变电站材料采购 |
石河子开发区基础设施管网及配套建设项目一标段-箱式变电站材料采购(具体招标内容及范围均以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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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投标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2、投标人应具有生产、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经销商,若为经销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产品具有所需的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试验报告等;并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资金、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项目所在地能够长期提供及时有效的售后服务;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5、提供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ww.zxgk.court.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须知
(登录后查看)五、招标文件获取1.领取时间:2024年08月22日00时00分至2024年08月28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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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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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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