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2024年新建基站土建施工服务增补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8-211.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施工内容包含:新建基站塔基、机房土建及机房装修、机房改造加固、二次浇筑、一体化机柜混凝土基础等土建施工、护坡、围墙、手孔、地坪、新建塔接地网建设等。
1.2实施地域:济宁、德州、泰安、菏泽、枣庄,详见各标段实施地域。
1.3计划工期:自接到施工通知书或派工单之日起3日内开工(特殊自然天气条件除外)。
1.4保修期: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机房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终验合格后5年;装修工程为终验合格后2年。
1.5质量标准要求:国家、行业及中国铁塔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及设计的要求。
1.6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7承包方式:包工包辅料(甲供物资除外)。
1.8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或实际执行达到框架金额上限止,以先到达的为准。
注:本项目采购范围内的原合同(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2023年-2024年新建基站土建施工服务采购项目合同、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2023-2024年新建基站土建施工服务增补采购项目合同)合同有效期到期后,切换至本次合同使用。
1.9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折扣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10本次招标预估规模:不含税金额1714.00万元,含税金额1868.26万元。以上含税金额税率按照9%进行测算,签署合同时根据投标人填报的税率进行实际计算。
1.11本次集中招标采用混合招标的方式,本项目划分为5个标段,共8个份额。具体划分及中标情况如下:
标段 |
地市 |
标段不含税预估金额(万元) |
综合排名 |
份额占比 |
预估中标人数量 |
不含税预估金额(万元) |
实施地域 |
标段1 |
济宁 |
509.00 |
1 |
50% |
1 |
254.50 |
任城区、高新区、太白湖区、金乡县、鱼台县、兖州区 |
2 |
30% |
1 |
152.70 |
曲阜市、泗水县、微山县、邹城市 |
|||
3 |
20% |
1 |
101.80 |
嘉祥县、经开区、汶上县、梁山县 |
|||
标段2 |
德州 |
330.00 |
1 |
100% |
1 |
330.00 |
德州全市 |
标段3 |
泰安 |
328.00 |
1 |
100% |
1 |
328.00 |
泰安全市 |
标段4 |
菏泽 |
277.00 |
1 |
100% |
1 |
277.00 |
菏泽全市 |
标段5 |
枣庄 |
270.00 |
1 |
60% |
1 |
162.00 |
滕州市、山亭区、市中区 |
2 |
40% |
1 |
108.00 |
薛城区、高新区、峄城区、台儿庄区 |
投标人可同时参加多个标段,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2个。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注:须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行政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
2.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3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4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6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以下资质:
2.6.1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6.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注:
(1)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证书有效性以相关最新政策规定为准;
(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3)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或查询截图进行补充说明。
2.7本项目每个标段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人;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至少1人;
注:
(1)投标人须提供上述人员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相应证书扫描件和2024年3月(含)至投标截止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扫描件,社保缴费单位须为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提供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2)企业主要负责人可复用于各标段。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标段不得复用,如出现人员复用情况,标段顺序靠后的标段复用人员不计取。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非联合体承诺书。
2.9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违法分包。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7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7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7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8月26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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