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绍兴高铁北站 TOD综合体综合能源站项目A地块换热站安装工程项目 业主为 绍兴市公用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绍兴市公用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绍兴市镜湖新区 。
2.2 建设规模: 供冷能力为 28085KW、供热能力15148kw的换热站安装工程 。
2.3 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艺系统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等,并配合设备厂商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人标底。
2. 4 计划工期: 45日历天 。
2. 5 质量要求: 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具有 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换热站等热交换机电安装工程施工 业绩 (需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若合同中无法体现工程性质的,还需提供施工图纸或业主证明材料。)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须具备 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资格,具有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 ,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 ,以提供 缴费期限包含 2024年5月至2024年7月 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 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也予以认可) 。
备注:若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且提供的注册证书为电子证书的,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40号)文,否则视为无效证书,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 2 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近 5 年 无行贿犯罪记录 (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
3. 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投标活动;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投标活动。
4.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获取
5 .1获取时间: 2024 年 8 月 22 日至 2024 年 8 月 28 日(每天上午 8:30至11:30,下午 14:30至17:00 ) (公休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