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溧阳市社渚镇金庄村土地整理项目采购公告

2024-08-21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通市崇川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园运营承办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70万元 

采购需求: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社会组织承接崇川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园的整体运作,并有序实施:贯彻党建引领,提升存量社会组织规范化发展水平;加强区街联动,深化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成效;精准培育赋能,扩大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储备;优化资源整合,打造崇川特色慈善公益品牌;以及其他与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相关的工作。具体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的1年(即12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提供供应商的《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副本)原件的复印件,2023年度、2022年度年检合格记录(成立时间未达2023年度、2022年度年检条件的除外)复印件,同时提供有效的4A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证明材料原件的复印件;

4.提供供应商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原件的复印件;注:本条款“年度”指12个月,“财务状况报告”是指负债表和利润表。

5.提供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这2项证明材料原件的复印件;(成立不满12个月不需提供。)

6.提供具有针对本项目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7.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8.其它需要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在民政部门登记的,具有从事社会工作服务或社会组织培育工作资质的4A及以上社会组织,且2023年度、2022年度年检合格,成立时间未达2023年度、2022年度年检条件的除外。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时间:自公告公示之日起至2024年9月2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 方式:自行下载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