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荷塘区建宁港流域治理二期(荷塘铺水系、主渠源头小区层级雨污分流、内涝治理)建设项目株洲市荷塘区建宁港流域治理二期(荷塘铺水系、主渠源头小区层级雨污分流、内涝治理)建设项目、株洲市荷塘区白石港流域治理一期(太平桥南、北支流、秧田湾干渠及水竹湖片区、天鹅湖片区)市政层级雨污分流及内涝治理项目工程总招标公告
2024-08-22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株洲市荷塘区建宁港流域治理二期(荷塘铺水系、主渠源头小区层级雨污分流、内涝治理)建设项目、株洲市荷塘区白石港流域治理一期(太平桥南、北支流、秧田湾干渠及水竹湖片区、天鹅湖片区)市政层级雨污分流及内涝治理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文名称及编号株洲市荷塘区发展和改革局,株荷发改审〔2024〕6号文及株荷发改审〔2024〕8号文,建设单位为株洲市荷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总投资为建宁港流域治理二期12523.525万元,白石港流域治理一期8871.5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区级财政配套资金,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株洲市荷塘区建宁港流域治理二期(荷塘铺水系、主渠源头小区层级雨污分流、内涝治理)建设项目、株洲市荷塘区白石港流域治理一期(太平桥南、北支流、秧田湾干渠及水竹湖片区、天鹅湖片区)市政层级雨污分流及内涝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
1.2.2 建设地点:株洲市荷塘区;
1.2.3 项目基本情况:本招标项目包括两个子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建宁港流域治理二期:本项目主要对荷塘铺水系、主渠源头两个流域小区内166个排水单元的室外污水管道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包括沟槽开挖回填、雨污水管道、路面破除及恢复、楼栋立管改造,同时新建照明设备,包括庭院灯50盏、电缆接线井50只、接地母线及电力缆线等,概算总投资11127.67万元,其中概算建安工程费用约9165.25万元。
白石港流域治理一期:本项目范围涉及天鹅湖流域面积180公顷、秧田湾干渠及水竹湖片区流域面积432公顷、太平桥支流南支流流域面积903公顷、太平桥北支流流域总面积974公顷,总面积为2489公顷。建设内容为市政管网混错接改造,管道缺陷修复,小区雨污接驳口截污改造以及新建污水管和一体化污水泵井,概算总投资7242.24万元,其中概算建安工程费用约6031.51万元。
1.3 工期要求:本项目总工期为21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80日历天√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具体招标范围如下:
1.4.1设计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业深化设计),并同时承担如下辅助工作:①派现场设计代表负责设计交底、设计变更、技术核定、专业深化设计核定;②及时安排专业设计人员到施工现场协助处理技术问题和质量安全问题;③设计档案资料整理并移交;④配合完成整个项目的竣工验收,具体要求详见《发包人要求》;
1.4.2施工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经发包人确认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
1.5 质量要求:设计质量应满足国家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设计深度要求;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1.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第279号院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实行保修。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中的①或者②: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备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以下证书中的一个: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应含市政公用工程)或国家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证书(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且无在建工程;(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证书(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 专业 职称(适用于未实行执业资格)。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具体数量)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可编辑)。
2.10 其他要求: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 湘建监督[2024] 34 号 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4年 8 月22 日起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 年 9月 26 日 9时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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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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