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2024年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招标公告

2024-08-22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2024年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是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在吉林省设立的全资区域公司,是华能集团在吉林省开发建设、生产经营活动的责任主体,主要从事电力、热力、煤炭、交通运输等相关产业的开发、投资、建设和管理。
依据《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国能安全〔2015〕36 号)、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电力行业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定级工作指导意见》(国能综通安全〔2022〕71号)、《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GB/T22240-2020),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GB/T28448-2019)、《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对我公司及所属的华能九台电厂、华能长春热电厂、华能松原热电有限公司、华能农安生物质发电厂、华能能源与销售公司、新能源公司的53个系统实施等级保护测评工作,明确该系统的安全建设现状,找出存在的安全风险,分析与安全通用要求和安全扩展要求之间的差距,提出安全整改建议,并以此为基础,进一步制定安全建设整改方案,完善保护措施,使该系统满足我国关于等级保护相应级别的具体要求,增加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提高单位的安全意识,增强网络抗攻击的能力,保证网络和信息系统正常运转。
规模: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华能九台电厂、华能长春热电厂、华能松原热电有限公司、华能农安生物质发电厂、华能能源销售公司、新能源分公司的53个系统实施等级保护测评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 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官网查询截图。
3.2.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至少1项单个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应包括且不限于合同首页、签订时间、证明业绩项目符合上述要求的相关内容关键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22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8月28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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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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