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金融营业场所整体柜台租赁(第二批)磋商公告
2024-08-222、 采购编号:(登录后查看)
3、 项目概述:本项目为银行金融营业场所整体柜台租赁(第二批),相关技术标准及采购数量详见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4、 采购内容:
合同包 |
采购内容 |
使用范围 |
数量及技术标准要求 |
预算金额 |
1 |
银行金融营业场所整体柜台租赁(第二批) |
潘涂、集灌、大嶝营业所 |
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
237349元 (含税) |
备注:代理金融网点装修改造3个临时网点整体柜台租赁,租赁期限为4个月。 |
注:
(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2)本项目/包最高限价为237349元(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5、 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须是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须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均须加盖公章):
(1)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响应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包括供应商缴纳相应税收(如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就该资格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响应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磋商响应供应商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就该资格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6)磋商响应供应商不得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或其下属分公司存在法律纠纷且未尚未妥善解决。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就该资格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7)磋商响应供应商应提供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8)磋商响应供应商须承诺能够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9)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10)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11)供应商须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商务条件”“商务合同”所有条款内容,凡相应条款出现负偏离(指不满足或部分满足或应答满足但实际不满足)的均将被否决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本项目从合同签订次日起至全部交付能正常使用投标产品的工期为5天,工期每延误一天,扣罚5000元,扣罚金额在项目结算时直接扣减,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2024年8月21日17时00分至2024年8月2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采购文件。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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