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2024年备电业务胶体电池及电池柜集采项目比选公告

2024-08-22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2024年备电业务胶体电池及电池柜集采项目,HXGX-2024-TT-133。

1.2采购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1.3(登录后查看)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1.5采购项目概况:拟采购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2024年备电业务胶体电池及电池柜集采项目。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738561.50元(含税)。

1.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划分2个份额,选取2名中选人,具体份额划分情况如下:

中选人

份额

中选份额

含税预算(元)

中选人1

份额1

60%

1043136.90

中选人2

份额2

40%

695424.60

1.7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如下:

序号

类型

规格型号

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

备注

1

胶体电池

12v65ah

435.00元/节

含运输至区县单位

2

12v100ah

610.00元/节

3

12v120ah

720.00元/节

4

12v150ah

930.00元/节

5

12v200ah

1285.00元/节

6

电池柜

定制装16节12V100AH

576.00元/台

7

定制装32节12V100AH

1292.00元/台

8

定制装16节12V150AH

1505.00元/台

9

定制装32节12V150AH

2832.00元/台

10

定制装16节12V200AH

1770.00元/台

11

定制装32节12V200AH

3510.00元/台

参选人的任一不含税单价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应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拟针对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2024年备电业务胶体电池及电池柜集采项目所需的的货物进行采购,本项目预估采购胶体电池1500节,电池柜180台,具体如下:

序号

预估需求量

类型

规格型号

单位

备注

1

300

胶体电池

12v65ah

含运输至区县单位

2

300

12v100ah

3

300

12v120ah

4

300

12v150ah

5

300

12v200ah

6

30

电池柜

定制装16节12V100AH

7

30

定制装32节12V100AH

8

30

定制装16节12V150AH

9

30

定制装32节12V150AH

10

30

定制装16节12V200AH

11

30

定制装32节12V200AH

详细技术要求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2 交货期:自我公司系统下单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将物资送达我公司指定地点。

2.3保修期: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

2.4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或中选人的结算金额达到其框架上限金额为止(以先到为准)。

2.5交货地点:广西区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2.6质量要求:合格。

3.参选人资格要求

要求参选人应为独立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备同类产品销售业绩,提供制造商声明函或制造商授权函等(如有),提供正品承诺函,同时满足不得存在的情形、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非联合体及不分转包等要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将否决。

1、参选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参选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参选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2、参选人须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3、参选人自2021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国内应至少具备1份胶体电池类相关设备以及1份电池柜相关设备销售业绩(若参选人为代理商,业绩以本次报价产品相同品牌相关设备的参选人业绩或制造商业绩作为有效业绩)。

4、本项目所采购的胶体电池、电池柜均接受设备代理商应答:供应商需提供应答产品的设备制造商的有效制造商资格声明函(或其他体现其为制造商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为代理商,需提供应答产品的设备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的唯一有效销售授权函。

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只允许一家供应商参与应答,不同供应商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参与应答的,相关应答均无效。

5、参选人针对本项目所提供的设备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且应为全新原装正品,须提供有效承诺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且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7、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8、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9、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10、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11、参选人不得存在初步评审表中规定的“其他否决情形”。

资格条件的详细评审标准详见附件1初步评审表。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8月22日18时00分至2024年8月2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