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惠山基地特灵冷水机组大修招标公告

2024-08-2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无锡柴油机厂,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货物名称:惠山基地特灵冷水机组大修

2.2交货地点:无锡市惠景路599号惠山工厂6DM制冷站

2.3采购明细清单: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1

全新电机定子加转子

1

2

电机滑动轴承(前)

1

3

电机止承轴承(后)

1

4

1级导叶轴承

1

5

3级导叶轴承

1

6

保温棉修复

1

7

起重及运输

1

8

维修服务

1

详见技术要求。

2.4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0天内到货,到货是指“采购明细清单”中的“1-5项”,合同签订后80天内完成维修、调试。

2.5最高投标限价:无

投标内容:惠山基地特灵冷水机组大修,详见技术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3.1.2财务要求:(登录后查看)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承接过1个类似业绩,应提交合同日期自2021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的类似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如合同不能说明项目具体内容,则需附技术协议),具体要求如下:

1) 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2) 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合同标的物、合同金额、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

3) 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4) 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含税30万元人民币的业绩1个,如为框架合同、单价合同或合同中未能体现总金额,应额外提供与之对应的不低于含税30万元人民币的用于结算的增值税发票或有买方签字或盖章的结算单;

5) 类似业绩是指冷水机组维修。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分公司投标。分公司投标时使用总公司资质、财务、业绩资料无效。

3.4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5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参与。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处于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22日20:00至2024年8月28日17:00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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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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