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辽阳钢管公司18米钢管生产线改造项目运管小车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2024-08-2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阳钢管公司18米钢管生产线改造项目运管小车购置项目,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利用辽阳石油钢管制造有限公司制管分厂一机组原有运管小车轨道基础,制作一套运管车,使其满足最长18.5米、最大管径Φ2540mm、最大管重30T规格钢管运输需求。项目实施内容包括:运管小车制作、包装运输、新设备安装调试等。

招标范围:运管小车改造部件(包括机械、液压、电气、设备安装、运输等),详见技术文件及相关资料。

序号

名   称

单位

数量

重量

备注

1

机械部分包括,运管小车、钢管横移装置、接管装置安装改造等

若干

   

2

液压系统部分,包含液压管路安装调试等

若干

   

3

电气部分,包含电气控制调试等

若干

   

4

设备安装、运输

若干

   

2.2技术要求:按照附件《辽阳钢管公司18米钢管生产线改造项目运管小车购置技术协议》执行,投标人应完全响应技术关键条款,否则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3改造地点:辽阳石油钢管制造有限公司制管分厂项目现场。

2.4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

2.5付款方式: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支付含税合同价款的 30 %作为预付款。

(2)设备到货后,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支付含税合同价款的30%。

(3)项目施工完成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含税合同总价30%。

(4)含税合同价款的 10% 作为质保金。

(5)通过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方式支付。

2.6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人民币135万元。

2.7报价方式:根据清单内容进行各分项报价,并计算得出投标总价(含增值税13%),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涵盖机械设备设计、制造等领域。投标人须具备同类设备生产销售业绩,并在设备设计、制造、技术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或其他未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2021年至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日期晚于2021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3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有1份已完成的同类设备生产销售或改造业绩。投标人提供合同扫描件(可仅附合同首页、合同标的结算条款所在页和签署页等关键页)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业绩统计时间以合同(含框架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信誉要求:(登录后查看)

3.5投标人承诺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环保责任事故。

3.6《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投标人(复查合格的除外),投标将被否决。参照2024年第1期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第3期监督复查结果进行处理的通知。

3.7投标人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必须符合满足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8投标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清晰可识别,否则按不合格处理。如提供资料有造假行为则该投标人将被列为辽阳石油钢管制造有限公司失信投标人,三年无法参与公司投标工作。

3.9本项目不接受母公司与子公司或有股权关联或有管理从属关系的企业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8月27日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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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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