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锦西石化分公司含铂废重整催化剂回收加工处置招标公告

2024-08-2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西石化分公司含铂废重整催化剂回收加工处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种类及规模:含铂废R-334重整催化剂(4.56吨)。

2.2服务地点:(登录后查看)

2.3服务期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起7日内需按照招标人要求将垫付铂金交付至中国石油抚顺石化催化剂厂。

2.4 服务标准和要求:铂含量≥99.95%、锭状,提供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航空材料研究所(621所)铂金检测分析报告。

2.5要求:由于新催化剂需要提前加工,需要投标人垫付回收的纯度99.95%的铂金(锭状)。交付铂金的数量和时间待招标人书面通知后,由投标人交付给抚顺石化公司催化剂厂,上述过程中发生的运费保险费等均由投标人承担,接收数量以抚顺石化催化剂厂出具的接收确认单为准。待招标人将重整装置废旧催化剂卸出后,交由投标人拉运走,回收的铂金用以返还投标人垫付的铂金。

2.6招标范围:约4.56吨HW50类废R-334重整催化剂的铂金回收处理(具体数量以实际称重为准)。

序号

废剂名称

铂含量(自然基)

类别

危险特性

1

 重整催化剂

0.274%

HW50废催化剂 251-019-50

毒性、易燃

2.7标段(标包)划分:1个标包。

2.8最高投标限价:15000元/kgPt(含税、含运费)。

2.9最低回收符合要求的铂金回收率:98.5%.

2.10本项目估算金额为20万元(含税、含运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具有国家环保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范围内包含HW50中251-019-50类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类)(提供证书扫描件);若投标人没有运输资质,须提供与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类)运输单位所签订的合同逐页扫描件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扫描件;运输车辆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提供证书扫描件及机动车行驶证);驾驶员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危化品运输机动车驾驶证(提供车辆驾驶员驾驶证扫描件);

3.4投标人在转运、处理利用过程应符合法律规定的技术标准,实施无害化安全处理利用,不得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造成环境污染及安全事故的,应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不得转移给第三方,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它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如出现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填埋危险废物等不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需提供书面承诺);

3.5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1份及以上回收处理含铂废重整催化剂再生加工业绩(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或发票原件扫描件);

3.6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当日,投标人失信分未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投标人未被列入集团公司级或企业级三商黑名单。以上内容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查询相关网站为准。

3.7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起未出现因自身原因造成使用方发生质量、安全、环保事故,且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出现可能影响本次合同履行的法律纠纷,未因质量问题被集团公司通报(复检合格恢复交易的除外),未被列为集团公司、锦西石化黑名单,未被行政部门处罚,以及在石油石化装置中无不良业绩记录,以上情况需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承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B)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22日17时至2024年8月27日24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