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秦港股份煤一、二期及煤一期扩容堆场防风网扩建工程-初步设计谈判公告

2024-08-22

1. 项目条件

本项目 秦港股份煤一、二期及煤一期扩容堆场防风网扩建工程 已由 秦皇岛市海港区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采购人为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初步设计谈判。

2. 项目概况及谈判范围

2.1 本项目为秦皇岛港煤一、二期及煤一期扩容堆场防风网扩建工程,主要内容包括煤一、二期及煤一期扩容堆场南侧和东侧新建防风网,总长约1580米。南侧防风网全长约844米,东侧防风网全长约736米。

2.2 服务内容:按要求完成本项目方案设计编制、初步设计说明书编制、初步设计编制、概算编制以及配合业主完成相关报批报建手续工作。

2.3 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个日历天内向采购人提供可满足审查要求的初步设计成果文件。

2.4 项目地点:秦皇岛港东港区。

2.5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的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并满足初步设计报批要求以及采购人对初设阶段工作的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水运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综合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未处于处罚期内。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3人员要求:供应商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同时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4财务要求:供应商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初步响应文件中应附2023年度经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5业绩要求:供应商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1项防风网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谈判对未成交的初步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谈判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 9:00至 2024 年 8 月 25  日 9: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谈判文件。

6. 初步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初步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8 月 28 日 1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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