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市区城南污水处理厂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系统设备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8-22项目名称:河源市市区城南污水处理厂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系统设备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59860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59860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 |
备注 |
1 |
河源市市区城南污水处理厂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系统设备维护项目 |
1项 |
两年(2024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 |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2024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业绩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年度财务状况报表。若投标人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若响应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书面声明原件;(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它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3日 至 2024年08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2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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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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