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采油三厂电力线路安装及隐患整改工程招标公告

2024-08-22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2024年停工大检修石脑油加氢装置/硫磺回收装置废旧催化剂处置合同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物资采购部收到炼油一部、炼油四部工作联系单,要求处置2024年大检修更换下来的炼油一部石脑油加氢废旧催化剂、炼油四部硫磺回收装置尾气加氢废旧催化剂。其中,石脑油加氢废旧催化剂大约46吨,该废旧催化剂含有氧化钼、氧化镍;尾气加氢废旧催化剂大约65吨,该废旧催化剂含有氧化钴、氧化钼。由于上述两种废旧催化剂中含有金属钼、镍、钴,具有可回收使用价值。

2.2招标范围:废旧催化剂,数量:见标段划分、废旧催化剂种类及数量(具体以实际称重为准)。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每标段一个中标人。

标段一:石脑油加氢装置废旧催化剂名称及数量

部门

装置名称

废剂名称

大约重量(吨)

大约含量

(wt)

备注

炼油一部

石脑油加氢装置

催化剂KF851

32

NiO(3.9%)

MoO3(18.9%)

重量为催化剂装填量,不包含瓷球。具体金属含量及瓷球的数量以各部门提报的数据为准。

保护剂KF647

13

NiO(3.5%)

MoO3(12%)

     

保护剂KF542

1

MoO3(8%)

     

标段二:硫磺回收装置废旧催化剂名称及数量

部门

装置名称

废剂名称

大约重量(吨)

大约含量

(wt)

备注

炼油四部

硫磺回收装置

尾气加氢催化剂

65

MoO3(9-12%)

CoO(2-3%)

重量为催化剂装填量,不包含瓷球。具体金属含量及瓷球的数量以各部门提报的数据为准。

2.4交货地点: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装置现场。

2.5交货时间:2024年10月。

2.6计价方式: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含税13%。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如下要求,不满足任何一项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3.1基本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等证件扫描件。

3.2安全环保健康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严重环境事件、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具备完善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HSE或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资源保障。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3投标人财务和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财务和信誉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财务审计合格、无违纪记录、无违规事项,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如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未出具的亦可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

3.3.2投标人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未有行贿犯罪记录。

3.4投标人资质要求:标段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包括废物类别:HW50类、251-016-50;且在有效期内(有效期截止时间必须在2024年11月30日后),需提供证书扫描件。同时,2024年处置量大于本批次废旧催化剂的转移报批数量(100吨)。

标段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包括废物类别:HW46类、900-037-46且在有效期内(有效期截止时间必须在2024年11月30日后),需提供证书扫描件。同时,2024年处置量大于本批次废旧催化剂的转移报批数量(100吨)。

3.5联合体以及分包要求: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8月22日18时00分00秒至2024年8月27日23时59分59秒购买。

4.2招标文件每个标段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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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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