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购置双视角X射线机项目招标公告

2024-08-23

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购置双视角X射线机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购置双视角X射线机项目,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购置双视角X射线机项目

2.2项目编号:ZB2024191246

2.3本次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设备清单明细如下:

标段号

标段名称

设备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机场名称

单价最高限价

(万元)

总价最高限价

(万元)

1标段

手提行李双视角X射线机、货运双视角X射线机

手提行李双视角X射线机

详见技术规范

4

包头机场

65

855

1

通辽机场

65

3

乌兰浩特机场

65

1

阿尔山机场

65

货运双视角

X射线机

详见技术规范

1

包头机场

90

1

乌兰浩特机场

90

1

通辽机场

90

2标段

托运行李双通道双视角X射线机、托运行李单通道双视角X射线机、超规托运行李双视角X射线机

托运行李双通道双视角X射线机

详见技术规范

5

包头机场

85

1025

2

呼伦贝尔机场

85

3

乌兰浩特机场

85

托运行李单通道双视角X射线机

详见技术规范

1

阿尔山机场 阿尔山机场

85

超规托运行李双视角X射线机

详见技术规范

1

呼和浩特机场

90

2.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产品及相应的技术和服务,且为一般纳税人。

3.2投标人可为拟供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具有拟供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3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3.4 提供2021年度至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按实际成立年度提供,2023年以后成立的且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其近期有效的基本开户银行的结算证明或资信证明);

3.5 所投设备必须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设备使用许可证书》,并且许可证书在有效期内。

3.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23日至2024年8月2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登获取电子招标文件,逾期不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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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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