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华电哈密2×100万煤电项目煤粉管道耐磨弯头、风门设备及锅炉烟风煤粉系统补偿器设备招标公告
2024-08-23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具体为:见下表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煤粉管道耐磨弯头 |
新疆华电哈密2×100万千瓦煤电项目配套的煤粉管道耐磨弯头(两台机组共354只),包括附件等全套设备的供货,直至运抵项目现场,提供技术资料、相关技术服务(包括技术培训、技术联络、安装指导、调试、试运阶段技术指导等)、耐磨弯头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供货等。(详见技术规范) |
200 |
风门设备 |
2台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配套的风门设备(电动挡板式隔绝门22个、挡板式调节门24个、气动逆止式隔绝门8个、插板式隔绝门28个),直至运抵项目现场,提供技术资料、相关技术服务(包括技术培训、技术联络、安装指导、调试、试运阶段技术指导等)、风门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供货等。 |
500 |
锅炉烟风煤粉系统补偿器设备 |
2台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配套的补偿器(两台机组金属波形补偿器共计210套、非金属波形补偿器22套),包括补偿器附件等全套设备的供货,直至运抵项目现场,提供技术资料、相关技术服务(包括技术培训、技术联络、安装指导、调试、试运阶段技术指导等)、补偿器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供货等。(详见技术规范) |
5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煤粉管道耐磨弯头】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项600MW级及以上新建燃煤发电机组的煤粉管道耐磨弯头供货合同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风门设备】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1项600MW级及以上新建燃煤发电机组的风门设备供货合同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8.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锅炉烟风煤粉系统补偿器设备】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制造(B1或B2)。
8.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项新建燃煤发电机组的补偿器供货合同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9.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8-23 12:29到2024-08-29 16:00。
4.2 获取方式:(登录后查看)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 2024-09-18 09:00。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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