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川县人民检察院一楼办案区同步录音录像及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测评等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8-231.采购编号:(登录后查看)
2.项目名称:伊川县人民检察院一楼办案区同步录音录像及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测评等设备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4万元
最高限价:24万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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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川县人民检察院一楼办案区同步录音录像及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测评等设备采购 |
24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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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
5.1项目概况:该项目为伊川县人民检察院一楼办案区同步录音录像及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测评等设备采购,主要为该检察院购买同步录音录像及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测评等设备及安装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采购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内的全部内容;
5.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验收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交货安装完毕
7.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包;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根据《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文件,供应商须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须附《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8月30日,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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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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