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东平县重大病虫害防治药剂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8-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东平县重大病虫害防治药剂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项目总预算控制价为155万元,单价限价6.2元/亩。最终结算以实际防治面积为准(不低于25万亩,数量(即成交面积)为控制价总价/投标单价,供应商所报单价和数量相乘须等于控制总价155万元)。

采购需求:包括杀虫剂为5%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可溶粒剂10g/亩、杀菌剂为40%苯醚甲环唑悬浮剂15g/亩、植物生长调节剂为0.01%24—表芸苔素内酯可溶液剂10ml/亩,所有药剂均需在玉米上登记。

合同履行期限:接甲方通知后7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经营凭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有效期内的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标准、农药登记证(范围包含玉米);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标准、农药登记证(范围包含玉米);

3.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6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8月27日,每天08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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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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