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2024年台儿庄区小麦良种统一供种补助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预算金额:76.204万元 |
最高限价:76.204万元 |
采购需求: |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A |
2024年台儿庄区小麦良种统一供种补助项目 |
1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76.20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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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于2024年09月25日前小麦良种送货完毕。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拟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须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节能环保等政策;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履行合同所要求提供生产或供应货物及相关服务能力的供应商;(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投标报名前应自行查询自身是否具有上述情形,如有,采购人将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4)投标人须具有《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及2024年度种衣剂购货意向协议;(5)投标人自繁种子须提供繁种合同(协议),委托繁育种子须提供委托繁种合同(协议)。自繁种子和委托繁育种子均须提供由繁种所在地的市级种子管理部门出具的繁种证明;(6)投标人具有合法种子来源,所供品种如属植物新品种权保护而又不属于自主知识产权的种子,自产种子须具有植物新品种权人的授权生产和经营证明;(7)投标人若为代理经营种子须具有提供该种子生产商拥有该品种新品种权的证明或新品种权人对该生产商授权生产和经营证明及供应商需提供生产商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1.时间:2024年8月26日9时0分至2024年8月30日17时0分,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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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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