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惠水县明田街道2024年东西部协作粤黔科技产业园配电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4-08-26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惠水县明田街道 2024 年东西部协作粤黔科技产业园配电设施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元):1127982.44元

最高限价(元):1127982.44元

采购需求: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标项一:

标项名称:惠水县明田街道 2024 年东西部协作粤黔科技产业园配电设施建设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127982.44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惠水县明田街道2024年东西部协作粤黔科技产业园配电设施建设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申请人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提供以下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并提的承诺函;部分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参与投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 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开标前一个月)或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依法不缴纳社保及免税的投标人提供由社保部门及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不需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具体要求: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7日00时00分至 2024年09月03日 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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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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