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街道)乡镇空气自动站第四方质控项目招标公告
2024-08-26预算金额:250.000000万元(采购包1:140.000000万元;采购包2:11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采购包01:140万元,采购包02:11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该采购包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
采购包01:于2024年10月20日前对秦淮区、建邺区、雨花台区、江宁区、溧水区、高淳区的45个空气自动站点开展一轮质控检查,于12月30日前对江北新区、六合区、浦口区、栖霞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玄武区、鼓楼区的45个空气自动站点开展一轮质控检查;此外,在12月30日前对全市13个区共计90个(街道)乡镇空气站开展一轮质保核查(QA)。2025年1季度,对秦淮区、建邺区、雨花台区、江宁区、溧水区、高淳区的45个空气自动站点开展一轮质控检查;2025年2季度,对江北新区、六合区、浦口区、栖霞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玄武区、鼓楼区的45个空气自动站点开展一轮质控检查。
采购包02:于2024年10月20日前对江北新区、六合区、浦口区、栖霞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玄武区、鼓楼区的45个空气自动站点开展一轮质控检查,于12月30日前对秦淮区、建邺区、雨花台区、江宁区、溧水区、高淳区的45个空气自动站点开展一轮质控检查。2025年1季度,对江北新区、六合区、浦口区、栖霞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玄武区、鼓楼区的45个空气自动站点开展一轮质控检查;2025年2季度,对秦淮区、建邺区、雨花台区、江宁区、溧水区、高淳区的45个空气自动站点开展一轮质控检查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或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需要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或不良征信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后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
采购包2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无
采购包2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8月29日上午09:00至2024年9月4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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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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