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024年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电代煤”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8-2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0.00万元
最高限价:120.00万元
采购需求:海阳市约300户农村居民进行清洁取暖“电代煤”改造,共一个包。
2.3交付期:(1)2024年10月15日前供货、安装完毕并到达验收合格标准,且向招标人提报经户主、村负责人签字的一户一表验收备案材料,须附改造照片。投标人可提供更快的供货安装期。
(2)中标人需确保备货充足,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合同规定的施工任务,不得因货源紧张、材料及人工费价格上涨等因素延误工期。施工进度必须与计划进度匹配,对于延误工期的,采购人有权根据合同条款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并停止补贴资金的发放。
2.4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 6年,须承诺终身维保。所有中标人供应产品均要给予用户6年或6年以上的“免费质保期”。“免费质保期”内使用出现问题时,投标人应按承诺的时限进行维修。“免费质保期”内要做到“包修、包教、包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采购项目内容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声明所提供的货物是否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所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四、响应文件提交
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9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截止时间后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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