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富光伏发电150团2024年110MW“林光互补”项目可行性研究告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08-241.1项目名称:新疆天富光伏发电150团2024年110MW“林光互补”项目可行性研究告
1.2项目编号:XYT
1.3招标内容:
新疆天富光伏发电150团2024年110MW“林光互补”项目可行性研究告竞争性谈判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技经深度达到概算标准。(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服务技术要求。)
1.4招标规模及概况:
新疆天富光伏发电150团2024年110MW“林光互补”项目场址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场址位置坐标介于东经85°53′~86°08′,北纬45°04′~45°11′之间,场址南侧距离石河子市约85km,场址周边有既有道路,进场道路从既有道路引接,区域交通便利。
本项目规划建设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装机容量交流侧110MW,直流侧132.3MWp,并同步建设16.5MW/33MWh储能设备及相应的配套上网设施。光伏组件暂按选用610Wp高效单晶双面双玻组件,采用固定支架安装方式。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
(001)新疆天富光伏发电150团2024年110MW“林光互补”项目可行性研究告。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需具备工程咨询单位甲级及以上资信证书(电力),项目负责人需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2供应商近3年内应具有与招标项目相类似业绩不少于2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以证明供应商满足招标业绩要求。
2.3供应商没有处于被国家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且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经营信誉良好、财务状况良好;在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供应商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2.4投标文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报告网上截图证明。
2.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投标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时间:2024年8月25日00时00分至2024年8月28日20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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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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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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