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井下砂酸选配厂2024年天然石英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8-2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井下砂酸选配厂2024年天然石英砂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井下作业分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概况: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井下作业分公司委托,就天然石英砂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招标。只确定中标人和中标价格,不确定供货数量。招标人将选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评价得分前 5 名的为中标人,分配比例:第1名 30%、第2名 25%、第3名 20%、第4名 15%、第5名 10%。若中标人不足五人,将剩余额度占比平均分至其他中标人。

2.2中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至到下次招标为止,最长至2025年12月31日。

2.3 交货日期:按照用户要求。

2.4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选商方式:用户依据招标结果选定供应商。

2.6 技术要求:(登录后查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及营业执照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站查询的截图。

3.2投标人必须为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开采矿种关键字须包含“石英砂”或“建筑用砂”或“砂”,可有前缀或后缀,包含上述字样即有效。【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原件扫描件,采矿许可证证书信息可在www.mnr.gov.cn网上核实】。(发证日期须在公告之日前,不含发布之日。)。

3.3投标人必须提供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带有CMA标识的招标货物的,满足用户提供《天然石英砂-原砂技术规格书》中各项技术指标要求的,“天然石英砂-原砂850μm-425μm 28MPa”和“天然石英砂-原砂600μm-300μm 28MPa”合格检验或检测报告各一份,共两份;报告中委托企业的名称应与投标人营业执照企业名称一致;如果报告中注明了生产企业名称,则生产企业的名称也必须与投标人营业执照企业名称一致;报告日期须在开标之日前(不含开标之日)。【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检验或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

3.4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发现投标人有以上失信行为的应截图保存。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26日17:00:00至2024年9月2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 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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