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华安分中心购置公路养护车辆(两辆)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08-26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7.6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7.6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276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276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购置公路养护车辆(两辆)采购项目 |
1.00 |
276000
|
项 |
其他未列明零售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文件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执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品目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节能产品: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
信息安全产品:按照《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规定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详见采购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6日 至 2024年08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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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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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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