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海曙区福利中心项目交通设施及人防标识标牌工程招标公告

2024-08-2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曙区福利中心项目交通设施及人防标识标牌工程 ,建设资金来自海曙区财政局及宁波海欣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自筹解决  ,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博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交通设施及人防标识标牌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海曙区福利中心项目交通设施及人防标识标牌工程

2.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雅戈尔新村-北区北侧地块。项目西侧为城市主干道环城西路,东侧为段塘中路,北侧为段塘牡丹新村,南侧为雅格尔新村。

2.3招标控制价:211556元。

2.4工期要求:40日历天

2.5施工范围:包括海曙区福利中心项目交通设施及人防标识标牌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并配合总包获得“甬江杯”,争创“钱江杯”。

2.7安全要求:合格,并配合总承包单位获得“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称号。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具备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委派壹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代理对此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其投标则被否决。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若发现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发售日期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8月28日9时00分-2024年9月3日23时59分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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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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