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西安市公安局“南建”项目正式用电10KV电源建设工程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2024-08-27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安市公安局“南建”项目正式用电10KV电源建设工程已由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市发改审发【2014】74号、市发改审发【2016】19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西安市公安局,项目资金来自其他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西安市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工程规模:项目位于西安市长安区长安大道中段黄良街道东湖村以东片区。本项目实施内容为10kv供电专线和配套配电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及供电等内容,电压等级为10KV,第一路供电容量为13780kvA,第二路供电容量为13300kvA;
2.2 项目地点:项目位于西安市长安区长安大道中段黄良街道东湖村以东片区;
2.3 项目投资总额:149321400元;
2.4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西安市公安局“南建”项目正式用电10KV电源建设工程;标段编号:E610116350655SyFes6j001;标段类型:施工;
2.5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西安市公安局“南建”项目正式用电10KV电源建设工程,本次招标范围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6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西安市公安局“南建”项目正式用电10KV电源建设工程,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与【承装五级】及以上与【承试五级】及以上与【承修五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造师一级】及以上执业资格(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标段名称:西安市公安局“南建”项目正式用电10KV电源建设工程,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1)申请人须是依法注册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且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资审文件的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 2024年08月27日 00时00分00秒 起至2024年09月01日 00时00分00秒(登录后查看)下载资审文件。
4.2 标段名称:西安市公安局“南建”项目正式用电10KV电源建设工程,资审文件 不收费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00 元,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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