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岳阳市分公司2024年动力配套施工(增补)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2024-08-27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岳阳市分公司 2024 年动力配套施工(增补)项目(第二次)(TC24)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市分公司
1.3 (登录后查看)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预估不含税采购预算金额为26万元,税率为9%,含税金额为28.34万元,小规模纳税人按国家标准执行(税率如遇政策调整,则按国家最新要求执行)。具体执行规模、金额以实际订单/发生量为准。
1.6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采购包,选取1名中选人。
1.7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1家
1.8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经审计后的价格作为模块基准价,最高参选限价为经审计的模块不含税基准价的98%。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项目涵盖了新建、存量共享改造、存量整治的动力配套施工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2.2计划工期:合同生效后,自接到采购人订单起按照铁塔工艺库标准工期完成全部施工并验收。
2.3建设地点:岳阳市
2.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满足比选文件的要求。
2.5安全目标: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满足比选文件的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或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资质要求:参选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文件中的资质对应关系进行认定。
3.3财务要求:参选人须能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2023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之日止已开具的任意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资质证明扫描件或税务资质证明网络截图)或承诺函。
3.4业绩要求:
参选人须提供自2021年5月1日至本项目应答截止之日止同类项目业绩累计业绩金额达到9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注:
(1)同类项目业绩指基站动力配套施工等;
(2)固定总价合同须提供:固定总价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合同签字页、合同签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和合同金额为准;
(3)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合同签字页、合同签订时间),同时附上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单等单据扫描件,时间以订单或结算单据(如发票)的金额和时间为准。
(4)证明材料不齐全或未体现关键性内容(时间、金额和内容等),则不纳入统计范围。若合同中涉及多项内容,仅统计基站动力配套施工的业绩,若无法区分则不纳入统计范围。
3.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参选人须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有效的如下三类安全人员证书: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证书中企业名称应与参选人企业名称一致;
(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中企业名称可为参选人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不认可)。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证书中企业名称可为参选人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不认可)。
(4)主要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备注:
②须提供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资格证书扫描件;
②须提供人员在本单位2023年5月至参选截止日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官方网站查询截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或相关税务机构出具或官方网站查询截屏);缴纳社保主体名称应是参选人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不认可)。
3.6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7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8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注:参选人对本单位在互联网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公司注册邮箱、公司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存在与查到的任何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请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
3.9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5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5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5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以应答截止之日采购人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3.10参选人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为可能影响项目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应答。
3.11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3.12本项目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4.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8月30日17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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