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4年枣庄市薛城区小麦良种统一供种项目招标公告

2024-08-27
  项目名称:2024年枣庄市薛城区小麦良种统一供种项目         预算金额:240.0万元         最高限价:240.0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A 2024年枣庄市薛城区小麦良种统一供种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240.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于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供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的通知》(鲁财采〔2019〕39号)及《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鲁财库〔2007〕32号)、《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24]18号)、《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财预[2024]137号)和《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行动计划(2024-202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在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和《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关于防范供应商串通投标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通知》(枣财采【2024】10号)等文件要求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4〕19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鲁财采〔2024〕12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枣财采【2024】11号)等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参加供应商需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提供货物和服务的能力;3、具有《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4、提供2024年度种衣剂购货意向协议;5、自繁种子须提供繁种合同(协议),委托繁育种子须提供委托繁种合同(协议)。自繁种子和委托繁育种子均须提供由繁种所在地的市级种子管理部门出具的繁种证明;6、供应商具有合法种子来源,所供品种如属植物新品种权保护而又不属于自主知识产权的种子,自产种子须具有植物新品种权人的授权生产和经营证明;代理经营种子须具有提供该种子生产商拥有该品种新品种权的证明或新品种权人对该生产商授权生产和经营证明;7、供应商代理经营的种子,需提供生产商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购种意向协议(须承诺成交后按协议履行);8、在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并在“信用中国”网站上均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的纪录;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8月28日9时0分至2024年9月3日17时0分,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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