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原油储运部无线对讲系统含1套无线固定电台,1套无线车载电台,18台防爆对讲机招标公告

2024-08-27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原油储运部无线对讲系统含1套无线固定电台,1套无线车载电台,18台防爆对讲机(招标编号:NWZ240920-3303-027626)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无线对讲系统含1套无线固定电台,1套无线车载电台,18台防爆对讲机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无线对讲系统含1套无线固定电台,1套无线车载电台,18台防爆对讲机 1.000
2 无线对讲系统含1套无线固定电台,4套无线车载电台,20台防爆对讲机 1.000
3 无线对讲系统含1套无线固定电台,4台防爆对讲机 1.000
4 无线对讲系统含1套无线固定电台,5套无线车载电台,35台防爆对讲机 1.000
5 无线对讲系统含1套无线固定电台,4套无线车载电台,16台防爆对讲机 1.000
6 无线对讲系统含1套无线固定电台,5套无线车载电台,36台防爆对讲机 1.000
7 无线对讲系统含1套无线固定电台,1套无线车载电台,25台防爆对讲机 1.0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投标人将同时被否决投标。 (3)防爆等级:气体防爆等级不低于Ex ib IIB T4 Gb,粉尘防爆等级不低于Ex ib IIIC T130 ℃ Db需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提供的防爆合格证证明。 (4)本次招标只接受生产商、集成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投标。集成商应获得产品制造商出具的产品的代理授权文件。

3.1.2 财务要求。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商应提供近五年(2020-2024年)单个项目须至少10台以上防爆终端,合同金额不小于20万,对应业绩的发票复印件,技术协议(或技术规格书)复印件。至少提供两个使用单位地址及联系人电话业绩。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本标所有承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其他要求。

(1)其它技术否决项详见招标技术文件。提供的产品须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并对招标技术文件中所有★项、▲项条款逐条按要 求做出具体响应。★项只要有一项不满足,否决投标;▲项不满足累计达到5项及以上,否决投标。 (2)无线固定电台、无线车载台,应支持在和对讲平台上注册和语音对讲功能。 (3)产品制造商必须在中国具有技术支持和维护服务能力。 (4)询价书和资格条件要求不一致的,以资格条件要求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4年8月27日19时0分 至 2024年9月2日16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