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元宝山产业园废水在线监测监管能力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4-08-27赤峰市元宝山产业园废水在线监测监管能力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I150
一、招标条件
赤峰市元宝山产业园废水在线监测监管能力建设项目已由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以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2】3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元宝山区分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采购、安装及运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赤峰市元宝山产业园废水在线监测监管能力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赤峰市元宝山区产业园;
2.3、计划投资:6562200.00元;
2.4、项目概况:对元宝山区8个污水管网点位自动监控站实施运维及设备采购。其中运维服务范围包括:各监控站所有采水系统、预处理配水系统、监测仪器仪表、质控设备、数据采集与传输设备、辅助设备、防雷系统等基础设施的日常维护、质量控制、故障维修、年度检修、校正等工作,以及站房管理与维护,电力与网络通讯故障报修,以及站房维护、电力供应、网络通讯保障,负担相应费用,并接受业主方及上级单位的质控检查和考核,确保监控站各项监测仪器正常稳定运行并将各项监控设施数据联网上传智慧园区平台内。运维期限为五年。设备采购包括:硬件设备、视频监控、站房配备等。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清单所示全部内容、五年运维期内相关业务。
2.6、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设备安装完毕,运营期5年。
2.7、质量:达到现行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安装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4、近三年有骗取中标或已中标而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的违约行为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3.6、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 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8、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无串通投标、违法分包等不良记录并附承诺书(格式自拟)。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完成信息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08月28日08时30分至2024年09月03日17时30分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
五 、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 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19日09时00分。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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