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巴青县钢架桥(帕库桥)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2024-08-27

巴青县钢架桥(帕库桥)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1407003401010848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西藏自治区那曲市

一、招标条件

本巴青县钢架桥(帕库桥)改造工程(招标项目编号: S1407003401010848001 ),已由那曲市交通运输局以《那曲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巴青县钢架桥(帕库桥)改造工程的批复》【那交发〔2024〕239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那曲市交通运输局以《那曲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巴青县钢架桥(帕库桥)改造工程的批复》【那交发〔2024〕239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巴青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2024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巴青县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改项目巴青县钢架桥(帕库桥)改造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新建巴青县钢架桥(帕库桥),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桥梁上部结构(2-20m 预应力混凝土T梁)、下部结构和附属工程、标志标牌等,桥梁全长53.08m,技术标准及具体工程量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组,共1个标段,标段组及标段详细见附表一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ZAA巴青县钢架桥(帕库桥)改造工程: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一定的资质要求、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要求、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格要求、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要求(如有)、其他要求(如有),并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要求如下: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2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近三年(2021-2023年度,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每年度财务报表中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均大于1并且具有适应本合同段运营资金的能力。3.1.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要求如下:投标人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公路工程业绩(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业绩须提供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或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如在上述系统中无法查询,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业绩为涉密项目,应附项目所在地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业绩证明函件(函件格式见附件七)的彩色扫描件,同时应防止泄密。若投标人提供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3.1.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信誉要求如下: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至今指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下同))不得被交通运输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及行业主管部门列入禁止招投标名单并在有效期内;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同时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近三年内(若投标单位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则投标单位以成立之日至今为查询起始时间即可)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截图”视为原件。3.1.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要求如下: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单位需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类),且未在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在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须提供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身份证复印件、资格证书(如有)、职称证书(如有)、交安B类证书、近3个月(2024年5月至2024年7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项目其他所需人员由招标人与中标单位协商确定。3.1.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要求如下:在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须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最低要求。3.1.7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其他要求如下: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截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布的最新年度西藏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或交通运输部发布的最新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为本次招标使用的信用等级(以下简称“信用等级”,除特别说明外均为此含义)。信用等级为D级和直接被定为C级的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未被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根据西藏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管理的有关办法确定。截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未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注册工程建设投标人用户的从业单位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 投标人投标数量和中标数量的规定:3.3.1信用等级评价为A级、AA级的投标单位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最多可中/个标段;3.3.2信用等级评价为B级的投标单位最多可投/个标段,可中/个标段;3.3.3信用评价等级为C、D级的投标单位不具备投标资格。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3.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3.7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https://jtt.xizang.gov.cn/)或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中被列入从业禁止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3.8关联企业组成员在参加具有多个标段的标段组投标时,为满足第3.4款的规定,可能出现该标段组的关联企业组成员不能全部获得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资格的情况。

 

本标段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ZAA巴青县钢架桥(帕库桥)改造工程:

获取时间: 2024-08-28 00:00   --    2024-09-04 00:00, 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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