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口腔医院天津市口腔医院整形美容科装饰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8-27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5.7267万元
最高限价:255.7267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是 |
255.7267 |
255.7267 |
其他建筑工程 |
高度9米、最大单体跨度5.6米、层数2层,本项目维修面积为1452.3平方米。具体详见采购人所发项目需求书及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5%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证件在有效期内。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 (4)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三)供应商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四)本项目需配备:正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若为一级注册建造师,需符合为全面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包括提供的建造师证书应为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需有本人签字且在使用有效期内等要求)),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专业为建筑工程,须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上述人员均应为供应商本单位职工,须提社保缴纳证明;由供应商出具任命书,并对正项目经理施工现场工作年限加以承诺。 (五)供应商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若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由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7日到 2024年09月03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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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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