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ZH-018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河人行二代征信报送等监管类系统配套改造实施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8-28本项目采购中信银行银河项目人行二代征信报送等监管类系统配套改造实施服务,实施服务工作量不少于98人月,实施周期最长不超过17个月。投标人可在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根据人员储备及项目经验等自主配置各级别人员工作量投入和实施周期,允许和鼓励使用高端人员完成项目目标。本次采购实施服务的详细工作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内容为准)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指人民币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6.未处于被招标人列入供应商禁用或退出名单状态;
7.项目团队各资质级别人员均须为投标人本公司在职人员且均须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中“甲方人员资质等级划分参考标准”相关规定。项目团队成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经理、开发人员。核心成员包括项目经理1人、技术经理1人,均须满足甲方高级工程师资质要求。项目经理与技术经理不可为同一人;
8.须提供不少于98人月的实施服务工作量,实施周期最长不超过17个月。中级工程师级别及以上人员的工作量占比须超过总工作量的50%;
9.存在以下任何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一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投标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对其他投标人的持股比例合计超过20%;投标人之间直接或者间接同被第三方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合计均超过20%(国家控股的投标人之间除外);投标人的直接或间接持股超过20%的自然人股东,担任其他投标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0.符合国家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3日,每天上午9:3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和节假日除外)。
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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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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